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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大学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23-06-05     点击:

各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将评选表彰2023年机关党委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以及向学校推荐“两优一先”参评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党委“两优一先”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机关各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范围为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党务工作者,按照学校规定,党务工作者包括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委各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数量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评选比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机关实际,机关先进党支部4个,优秀共产党员4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

(三)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需符合《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中评选条件。

(四)评选程序

1.先进党支部

(1)6月8日11:00前,各支部结合近两年支部党建工作实际,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先进党支部,同时报送近两年典型事迹材料。支部书记签字纸质版申报意愿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主楼704室)。

(2)机关党委根据申报支部近两年党建工作成绩,重点参考支部年终考核、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等情况,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先进党支部,并在机关党委网站公示。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1)6月8日11:00前,各党支部结合近两年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及党员参加各类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党内生活情况,对照评选条件,按照不超过正式党员15%比例,会议研究酝酿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

同时研究酝酿本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党委部门支部推荐不超过2名,其他部门支部推荐不超过1名;将支部书记签字纸质版推荐名单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主楼704室)。

(2)机关党委会议研究本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人员名单,并在机关党委网站公示。

二、推荐校级“两优一先”参评对象

(一)推荐数量

按照学校党委名额分配,机关党委可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

(二)推荐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校级“两优一先”推荐范围为机关党委本级表彰对象。

(三)推荐程序

1.6月8日18:00前,机关党委将本级表彰情况反馈给各支部。各支部对照校级评选表彰数量推荐指标,推荐校级表彰对象,6月9日11:00前将支部书记签字纸质版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主楼704室)。

2.机关党委根据各支部推荐提名情况,会议研究确定校级“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按规定进行考察,并在机关党委网站公示。

3.公示结束后,校级评选表彰参评推荐对象填写《河北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河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河北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纸质材料(两份)及电子版报送机关党委。

三、表彰奖励

“七一”前夕,机关党委对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先进党支部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中共河北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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