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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持续推进落实首问负责制”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21-11-01     点击:

机关党委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作风建设,贯彻落实《河北大学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党办字〔2021〕5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精神,增强机关干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年末开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持续推进落实首问负责制”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专题会议。各支部要以“落实首问负责制”为主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办法》,并结合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研究本单位具体落实措施。11月15日前,各支部将支部书记签字的专题会议开展情况报告报机关党委。

二、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根据《办法》要求,“各单位要在办公室显著位置张贴、在单位官网公布各科室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实行亮牌上岗”。11月10日前,各支部将本单位各科室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电子版)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统一制作公示牌等材料,由各单位在办公室显著位置粘贴、悬挂,以落实首问负责制办法中关于信息公开要求。

三、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首问负责制各项服务要求,严格做到“首问必接”“首问必答”“首问必导”。要热情接待、认真受理、用语规范,文明礼貌、服务周到。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实行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制度,建立工作台账。

四、开展作风建设培训。机关党委将根据活动整体开展情况,邀请相关领导或专家就机关作风建设、首问负责制落实等问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

五、结合支部自身建设开展工作。各支部要将作风建设与“一支部一品牌”活动相结合,结合单位业务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将“首问负责制”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凝聚新的精神风貌,塑造新时代机关干部形象。

各支部要按照活动内容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涌现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择优报学校主管部门。各支部要在12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机关党委。

联系人:董清芳 联系电话:5079576

电子邮箱:jgdw@hb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1028室

附:关于印发《河北大学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党办字〔2021〕5号)

关于印发《河北大学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docx

机关党委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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