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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7-06-01     点击:

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6年5月12日机关党委会通过)

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领导班子。

第二条 坚持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将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和自身党性、党风问题相结合。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党支部负责人参加。

第四条 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制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第五条 党委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准备、通知、会务及学习记录、材料归档。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六条 党委中心组要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第七条 结合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科教兴国、人才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指定的有关文件、干部必读文献等。

第八条 学习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教育、管理、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现代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与发展的新思路、新经验、新做法。

第四章 学习方式

第九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以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体学习包括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录像、讨论交流、实地考察等。

日常学习以自学为主,中心组成员须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及有关学习参考资料,并根据学校形势任务需要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自学。

第十条 中心组学习要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学习实效,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考察相结合,调查研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传统学习方法与现代传媒手段相结合。

第五章 学习要求

第十一条 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第十二条 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和总体安排,制订本人自学计划,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第十三条 中心组成员每次集体学习都要提前做好准备。学习过程中,要充分交流,积极研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须向组长请假,事后要以自学形式补课。

第十四条 中心组学习要建立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学习计划、学习资料、重点发言提纲以及撰写的心得体会、论文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制定及修改,须经机关党委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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